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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法院获评“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2015-03-13 09:11:58.0 出处:广东新闻网

    笔者12日从惠州市博罗县法院获悉,该院积极推进法治博罗建设,全年办结各类案件6172件、同比下降11.87%。在省市法院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案件合格率达100%。
  
    据了解,该院去年工作的一大“亮点”是在惠州市基层法院率先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依法妥善审理曾某等诉该县房产管理局房屋行政登记纠纷一案,社会反响良好。同时,建立该院负责人带头办案制度,共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以及涉重大信访等案件231件,为法官提高办案质效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此外,2014年该院还积极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活动,多措并举解决“执行难”问题。其中,推进执行精细化管理,运用“巡回执行”、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每周微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点对点”网络查控执行财产等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同时,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予以司法拘留、罚款、限制出境44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11份,向社会曝光326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依法向警方移送3人追究刑事责任。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据悉,该院去年还继续完善便民服务,相继推出“景区巡回法庭”、“大堂法庭”、“广场法庭”、“校园法庭”等,巡回审结各类案件112件,巡回审判更加便民。同时,通过诉前联调机制调处纠纷1306件,调解成功率达70.6%,使一批纠纷消化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博罗县法院院长黄志强介绍,今年该院将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此外,该院将进一步深化机制改革,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落实推进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审判权、执行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同时,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继续加强司法惠民建设,积极推进在乡镇设巡回法官,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建设集立案登记、诉讼指引、案件查询、信访接待、司法救助等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让民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让确有困难的民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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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博罗县是广东省惠州市辖县位于广东省东南部珠江三角洲东北部东江中下游北岸东与惠州市区相接南与东莞隔江相望西连增城北靠龙门河源毗邻港澳是京九铁路经济增长带的咽喉地带博罗是珠三角最大的可连片开发的县区是广东省两个全国百强县之一境内的罗浮山集道佛两教于一山融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于一体是中国道教十大名山之一素有岭南第一山和中国道教...>>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