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法院获评“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2015-03-13 09:11:58.0
出处:广东新闻网
笔者12日从惠州市博罗县法院获悉,该院积极推进法治博罗建设,全年办结各类案件6172件、同比下降11.87%。在省市法院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案件合格率达100%。
据了解,该院去年工作的一大“亮点”是在惠州市基层法院率先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依法妥善审理曾某等诉该县房产管理局房屋行政登记纠纷一案,社会反响良好。同时,建立该院负责人带头办案制度,共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以及涉重大信访等案件231件,为法官提高办案质效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此外,2014年该院还积极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活动,多措并举解决“执行难”问题。其中,推进执行精细化管理,运用“巡回执行”、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每周微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点对点”网络查控执行财产等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同时,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予以司法拘留、罚款、限制出境44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11份,向社会曝光326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依法向警方移送3人追究刑事责任。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据悉,该院去年还继续完善便民服务,相继推出“景区巡回法庭”、“大堂法庭”、“广场法庭”、“校园法庭”等,巡回审结各类案件112件,巡回审判更加便民。同时,通过诉前联调机制调处纠纷1306件,调解成功率达70.6%,使一批纠纷消化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博罗县法院院长黄志强介绍,今年该院将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此外,该院将进一步深化机制改革,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落实推进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审判权、执行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同时,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继续加强司法惠民建设,积极推进在乡镇设巡回法官,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建设集立案登记、诉讼指引、案件查询、信访接待、司法救助等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让民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让确有困难的民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